電子印花服務你可使用24小時電子加蓋印花服務,遞交以下文件的電子加蓋印花申請:
物業
首次加蓋印花的買賣合約或樓契(不超過4名買家及/或20名賣家)
其後的買賣合約或樓契
租約(不超過4名業主及/或4名租客)
不超過2宗確認交易的轉讓個案
你可選擇上載加蓋印花申請(每次可上載多至50個申請),以節省在電腦屏幕上逐個申請輸入的時間。
股票
成交單據及/或轉讓文書(不超過4名共同持有的轉讓人及/或承讓人)
你可一次過為最多5,000份股票轉讓的文書提交大批加蓋印花申請,並一次繳付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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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印花這個方法適用於所有類別的文書,包括物業文件及證券交易文件。請在印花税署櫃位遞交申請,並提交文書正本及所需證明文件。租約的申請可以郵寄方式遞交。
印花税署的地址及收款時間加蓋印花的櫃位服務程序(U3/SOG/PN02)
印花税署收到加蓋印花申請及所需文件與付款後,會發出印花證明書或在文件上加蓋印花。
以紙張形式申請印花以紙張形式申請物業印花,可以在印花税署櫃位遞交申請表,不必提交買賣合約、樓契及租約的文書正本(須裁定或隨附於豁免、寬免、減免或退款的申請除外)。租約的申請可以郵寄方式遞交。
電腦發出的印花證明書式樣人手發出的印花證明書式樣
如欲知道更多資料,請參閱以下的《加蓋印花的程序及註釋》:
買賣合約及樓契加蓋印花程序(IRSD120)租約印花税(IRSD119)股票轉讓印花(U3/SOG/PN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