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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 2017-09-04 【字体: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制定《规范》的必要性

我省是食品工业大省,全省有8000余户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以及24000余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产品种类多、监管主体多、风险隐患多,食品生产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但与之相对的是,我省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数严重不足,设施设备较为落后,有限的监管资源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用力平均、重点不突出等现象,缺少靶向性和精准度,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较为普遍。

建立并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是有效破解上述难题的有效措施,通过风险分级管理,量化细化各项指标,综合分析排查风险隐患点,评定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定级。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加大对风险较高企业的监管频次和力度,适当减少对风险较低企业监管资源的分配,有效缓解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提升监管工作效率水平。同时,通过分级评价,使食品生产企业更加全面深入发现掌握自身存在的风险点,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和控制,提升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风险分级管理的定义

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类别、生产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风险分级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管理的监管模式,是有效提升监管资源利用率,强化监管效能,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三、《规范》的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四、风险等级的划分

《规范》明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根据两项分值之和确定企业风险等级。

《规范》规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具体为:

A级风险:分值为0-30(含)分;

B级风险:分值为30-45(含)分;

C级风险:分值为45-60(含)分;

D级风险:分值为60分以上。

对不同风险等级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原则上A级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1次;B级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1-2次;C级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2-3次;D级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3-4次。

五、风险等级评定的基本程序

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风险等级评定,一是调取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档案,根据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沿用总局《办法》确定的项目及分值)所列的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二是结合对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或者组织人员进入企业现场按照《动态风险评价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三是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确定表》,明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四是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定结果记入食品安全监管档案。五是应用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结果开展有关工作。六是根据当年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六、在具体操作实施中,《规范》明确了以下重点

(一)《规范》明确,风险等级评定的具体内部程序由各具体组织实施的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

(二)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规范》明确细化了“动态风险因素评价表”的各项分值。总分为60分,各项目扣分项之和为该企业的动态风险分值。

(三)对新开办的食品生产企业,明确按照静态风险分值确定其风险分值,并在企业取得合法资质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四)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乳制品等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初次评定风险等级原则上为D级,一年后可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动态调整。

(五)在风险等级评定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情形应当先行立案查处,并根据处罚结果,确定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等级。

(六)风险等级评定结果确定后,要求及时录入综合业务平台,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告知食品生产企业。

(七)《规范》强调,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下级部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