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食药监管发〔2016〕144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食品药品监管办,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2016年12月局长办公会议审核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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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培育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内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以系统工作人员和行政相对人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为“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全市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高全市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工作原则。一是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大局,广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把握食品药品监管的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根据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理论。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纳入公共安全领域部署、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重要论述。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以党员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为重点,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巩固公务人员作风教育成效,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学习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牢牢把握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要加大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公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纠纷。注重刑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刑事、民事法律,以及新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条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提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着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依法治理,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充分认识到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基本法,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的基本依据,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经常性的、全面系统的学习,深刻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各项法律制度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市局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专项监管检查,促进学法用法制度的有效落实。
(五)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文化建设。要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治部门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建设,切实发挥基层联系点法治建设典型培育和工作经验总结,有力促进法治建设在基层的落地,大力推进法治部门建设。通过悬挂法治标语、支部书记讲法治党课、开展以案释法、制作法治展板、制播公益广告、播放法制宣传片、组织法治主题演讲等活动,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断扩大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浓厚氛围。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实践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丰富宣传教育手段和载体,寓法治文化建设于监管工作中,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法治文化水平,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
三、具体举措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者、广大消费者和青少年,重点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
(一)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带头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领导干部要做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者、推动者,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引领带头作用;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普法讲师团建设。结合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选聘优秀法律人才、专家学者、公职律师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的示范作用;三是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力军作用;
四是探索与司法部门等部门建立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2017年,积极参加省局联合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开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传活动。五是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法治宣传教育。鼓励、支持食品药品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和新闻媒体开展灵活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其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将深入普法与科学立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并举,广泛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牧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等“七进”活动、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进乡镇(社区)、进医院、进药店等“三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和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针对影响面广、适用性强的案例,开展案例发布、解析和宣传,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三是创新宣传载体。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推广“食事药闻”科普APP,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新颖、更接地气。
(三)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普法,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科(股)室务会学法制度、机关学法制度、法治讲座制度等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局长办公会学法每月不得少于1次,举办专题法治讲座每年度不少于2次。积极参加省局每年组织的全系统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知识竞赛,鼓励和支持各地以适当方式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大力开展系统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把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维护监管形象,树立监管权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治教育培训不少于40学时。
(五)推进企业法治宣传教育。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树立主体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注册执业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练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模以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确定一名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并报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定期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考核。鼓励指导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厂区、超市、酒店大堂、餐馆、药店、旅游景区等场所,开辟科普宣传栏,可以在企业信息公示牌上设计专门的版面开展科普宣传。要充分利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电视屏、电子屏,动态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科普知识。“十三五”期间,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设科普宣传栏(公示牌)、电子屏的覆盖面要到达80%以上。
(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以引导消费者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大对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儿童、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制作科普宣传资料,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橱窗(宣传栏)建设与发展,在充分利用现有科普宣传阵地的基础上,按照“六有” 建设标准(有专人负责、有固定活动场所、有科普宣传栏、有播放宣传资料的设施设备、有统一标示牌、有活动内容记载),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十三五”期间要全面覆盖到乡镇(街道办)、社区和重点场所,每个县(区)每年张贴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的橱窗(宣传栏)不少于50块,建设一批自我掌控的固定宣传阵地,以新修订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重点,把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广泛深入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及青少年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要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专家学者进校园,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活动,向广大中小学生及青少年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教育格局,教育引导青少年做食品药品安全义务宣传员和监督员,督促学生家长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效果。
(七)推动法治教育公益宣传。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通过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广告、开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专刊专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宣传,并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舆论监督。抓住关键节点宣传,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 “科技活动周” “安全用药月”等主题活动。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通过举办“食品药品监管开放日” “假劣食品药品展”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以及制作法治宣传海报、影视动漫作品,发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知识读本、接受群众现场咨询、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播放法治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公益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沿街主要街道、文化(休闲)广场的LED大屏,以及长途客车、公交车载电视、楼宇电视等播放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公益广告,推动形成人人关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普法规划阶段:2016年,编写“十三五”规划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大纲、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读本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汇编。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的要求和本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七五”普法规划。2016年底前,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七五”普法规划报市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020年,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本规划和本单位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每年的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市局将适时对各地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年度督促检查。根据全国普法办的统一安排,2018年6月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0—12月,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市局将组织对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验收。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统一组织领导“七五”普法规划工作。要加大投入,为“七五”普法规划工作的实施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行政管理、稽查执法、检测检验等职能单位的普法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到单位和具体人员。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普法联动机制。加强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注重食品药品安全普法与全社会普法联动,拓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宣传面。注重食品药品安全普法与执法监管、产业发展等工作联动,在业务工作过程同步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各直属单位、相关行业协会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自身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强化考核评估工作。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对普法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培育一批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区和单位,要给予批评并责令改正。各地要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的引领和带头作用,共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